各地税务局针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
– 海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6号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第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公告
–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1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窗口临时开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第2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